叔叔舅舅争百万遗产,叔叔 舅舅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叔叔舅舅争百万遗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叔叔舅舅争百万遗产的解答,让我们看看吧。
- 舅舅想霸占姥姥姥爷所有的遗产,该怎么办?
- 民法典继承新规即将实行,侄子侄女可继承叔伯遗产,会产生哪些影响?
- 外婆去世,舅舅要求我妈上礼10000,这个要求过分吗?
- 舅舅死后的遗产外甥和唐侄儿怎么分遗产?
- 民法典规定遗产可以代位继承,七大姑八大姨都跑来抢遗产怎么办?
舅舅想霸占姥姥姥爷所有的遗产,该怎么办?
都已经闹到打官司的地步了,那就让***判决呗!
跟不讲理的人只有***律了,反正法律上儿子女儿都有继承权,所以上***才是对女儿最公平的!至于你舅你舅妈是什么人不重要,反正官司打完了你们也不会再来往了,他们是什么样的人有什么要紧!
这得看二位老人生前有否遗嘱?有些老人可能重男轻女愿把财产给其儿子,也就只能按老人生前遗愿办。若老人生前未留遗嘱,则你舅你妈及姨妈都属老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虽然你妈及姨妈对老人更体贴孝敬,法理上说他们都可均分老人遗产。你舅想独霸老人遗产显然是不合法的。我认为你妈可联手姨妈***,将你舅告上法庭,要求均分二老遗产。法庭应该会依法保护你妈及姨妈的合法权利!
您好!
起了官司,就打下去。题主一定要建立起这样的概念:现在有问题的人不是您母亲或者姨,而是舅舅。
按照题主描述,题主舅舅的行为很明显:抢钱。为此事闹起官司,不丢人,也不丢感情——兄弟姐妹的感情,已经没有维系的必要。
题主的母亲孝敬姥姥姥爷,姨远嫁外地回来之后也尽力伺候老人,从行为上来讲,说明题主的母亲和姨不可能丧失继承权的——赡养老人,继承老人遗产,天经地义。
从继承角度,题主的母亲、姨、舅舅,都是姥姥姥爷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具有均等继承权,任何人在没有触发丧失继承权行为的情况下,均可继承,除非主动书面放弃。
所以,其实继承结论已定——您的母亲和姨,必定继承。至于协商不成闹起官司,有什么好顾虑的?不必唉声叹气,更不必让母亲和姨为别人的错误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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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继承新规即将实行,侄子侄女可继承叔伯遗产,会产生哪些影响?
民法典继承新规实行后侄子侄女可继承遗产后会产生对伯父,叔叔,舅舅,姑父,姑母,伯母,婶婶,舅妈,姨夫,姨母的孝敬,是件好事。对不孝敬的可继承人叔伯兄弟姐妹可能会不干,他(她)们也应该有监督权和可继承权。
扩大了继承人范围
《继承法》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八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我注意到,这里把"晚辈直系血亲"改为"直系晚辈血亲"。这样修改更为贴切准确,不致发生岐义。这是顺向继承。
《民法典》在同一条增加"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即侄子女可以继承叔,伯,姑的遗产,外甥,外甥女可继承舅,姨的遗产,这是横向继承。
扩大了继承人范围,产生哪些影响?
1,代位继承人范围扩大,继承遗产的范围相应扩大。继承法的代位继承,孙子女只可代位继承祖父母的遗产,外孙子女只可代位继承外祖父母的遗产。巜民法典》的代位继承扩大了,侄子女可代位继承叔,伯,姑的遗产,外甥,外甥女可代位继承舅,姨的遗产。
2,权利与义务相等。侄子女对无子女,或子女己经死亡的叔,伯,姑有赡养义务。外甥,外甥女对无子女或子女己经死亡的舅,姨有赡养义务。避免了无子女的叔,伯,姑,舅,姨无人赡养问题,解决了老有所依的难题,减轻了国家和集体的经济负担,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3,这样避免了无子女的财产无法定继承人,其遗产无人继承的问题,遗产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制组织。使个人的合法财产得到有效继承。。
问题表述不准确。你说的是代位继承新增的内容,这是有前提的,父母的兄弟姐妹只是法定继承的第二顺位,如果被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那就没有叔伯姨舅、侄子侄女什么事了。这个规定出台,主要是为了避免继承人范围太小,导致被继承人的财产无人继承而收归国家的情形。
第一,侄子侄女可继承叔伯遗产,是有前题条件的:(1)自己的父亲先于叔伯去世;(2)叔伯没有第一继承人。以上两个条件需要都满足的情况下,侄子侄女才可以以继承人身份继承叔伯遗产。
第二,无论是旧《继承法》,还是《民法典》,都明确规定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在世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财产。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丶外祖父母。
而侄子侄女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的代位继承人。
所以,在死者有父母、配偶、子女的情况下,根本不可能产生侄子侄女争夺死者遗产的法理依据。
图片分别为旧《继承法》、《民法典》相关法律条文
在继承案件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孩子先于父母去世,后父母又去世,先于父母去世的子女的子女,能不能继承老人的财产问题。
一般这种情况下,我们说子女的子女是可以代替子女继承老人的财产的,这就是现在讨论非常火的“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指的就是,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这里举个简单例子来说明:
***设你的父亲先于你的爷爷奶奶去世,后爷爷奶奶又去世的情况下,爷爷奶奶的财产正常来说会由爷爷奶奶的子女,也就是你的叔叔/伯伯/姑姑进行继承,那此时你父亲是否还可以继承呢?
这时候我们说,你作为你父亲的法定继承人,是可以代替你父亲去继承你爷爷奶奶的财产的,这就是法律上所指的“代位继承"。
但要注意的是,代位继承人,只能由子女的直系血亲进行代位继承,也就是说只能由子女的子女进行代位,子女的配偶是不能够代位继承的!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1月1日《民法典》正式实施后,代位继承人的范围也进一步扩大了,将侄、甥也列入代位继承人的范围之内。
举个简单例子来说明:
外婆去世,舅舅要求我妈上礼10000,这个要求过分吗?
“上礼”?礼者,情也,礼者之愿也,这由收礼者“明码标价”的“礼”还能是“你情我愿”的“上礼”吗?如此“不合礼制”,是变相的“敲竹杠”也,但是如果你舅舅换个理由让你妈分担你外婆去世的丧葬费用倒是合情合理的,“生养死葬”是每个子女的责任和义务,应该放在台面上直说。
不晓得你多大年纪了竟然能问出这么弱智的问题,那丧葬费出钱不叫上礼,妈妈去世了女儿出一万的丧葬费不是很正常么,你还以为是你舅舅拿葬礼来捞钱啊***,老人过世各种酒席葬礼流程得花好几万的,你舅舅只让你妈妈出一万已经是非常照顾了,如果这都不愿意出那干脆葬礼也别去送行了,自己妈死了还不愿意出丧葬费,也不用去表***孝心了
你舅舅是穷疯了!
既然是上礼,那就是认为姐姐是外嫁女,不享受老人的财产继承权益,葬礼进行中老人娘家是第一梯队贵客,女儿是第二梯队贵客,你舅的亲家是第三队贵客。姐姐除了准备纸艺外,有一份重礼但礼不超族亲和乡约太多。所有礼金归操办葬礼的儿子即你舅舅所有。
如果是姐弟联手合葬老人,葬礼费用剔除礼金外由姐弟两个协商分担。
如果说你的外婆生前就生你舅舅和你母亲两个孩子,你的舅舅要求和你的母亲共同花钱发送老人。向你的母亲规定拿出一万元钱发送老人,我认为这个要求不过份还可以说得过去。因为你母亲也有这个义务,如果说不是这个原因就是以母亲去世为名收礼,向你母亲规定出随礼数字一万元。你的舅舅的说法确实有点让人接收不了人所共知,任何人不论是男婚女嫁还是发丧老人。就没见过有人给随礼的人规定出数字来,也就是别人随多少将来人家有事你就回多少。
兄弟姐妹也是如此,因为人情本来都是一来一往的。不可能象你舅舅要求你母亲这样规定出一万来,请问你的舅舅规定你母亲随他一万。将来你家如果有事,你的舅舅能够向你家随礼一万吗?现在这个年代的人谁都不可信,谁都想让别人多随点礼待到人家有事回礼时候都想少回点。象这种心态的人,在现实的生活中确实大有人在。如果说你的舅舅真的就是让你妈随礼一万,这种作法确实过分,应该根据你们自家的经济条件决定随礼数额。
本文内容纯属个人观点。
我们这里的出嫁女,在娘家父母去世的时候,在葬礼上得上礼钱,这个礼钱要登记在册的,我们这里叫吊簿。丧葬理事会有专门的人员,把亲朋好友来吊孝,上的礼钱都一一详细登记,以备事后查账,这个礼钱都是人情来往账,以后是要还的。
你外婆去世,舅舅要求你妈妈上礼一万元,这一万元是礼钱,得登记上册的,是你们家和你舅舅家的人情来往。以后,你们家有丧事,你舅舅是要还的。你觉得你舅舅过分吗?
如果这一万元,直接给你舅舅不记账,另外还得上一份礼钱,属于无偿赞助,这样的事情,我们这里也经常有,出嫁的姑娘帮助娘家兄弟完成父母的葬事,无偿赞助。但是,都不是娘家人要的,都是自愿的。如果你舅舅家庭情况很糟糕,实在是困难,需要你们家的财力支援,可以向你们家借,办完事之后,再还给你们家。如果你们家里有钱,帮助你舅舅给他一万元,也没有毛病。如果家里没有钱,想给也没有啊。
所以,我认为你舅舅要求你妈妈上一万元的礼钱,没有什么过分不过分的。
舅舅死后的遗产外甥和唐侄儿怎么分遗产?
1、舅舅的遗产,外甥与侄子均无权继承。
2、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外甥与侄子均不是法定的继承人,无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3、如果舅舅生前立有遗嘱,并指定外甥或者侄子为财产继承人(遗赠人)的,外甥或者侄子可以根据遗嘱取得遗产。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民法典规定遗产可以代位继承,七大姑八大姨都跑来抢遗产怎么办?
遗产不是抢的,是合法继承的
什么是代位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原《继承权》代位继承只有第一款,《民法典》增加了第二款。
对第一款代位继承好理解,就是父亲早于爷爷奶奶死亡,当爷爷奶奶去世时,孙子女可代位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
不仅如此,母亲早于姥姥姥爷病世时,当姥姥姥爷死亡时,外孙子女可代位继承姥姥姥爷的遗产。
有人可能说一个外姓人的外孙子女,哪有资格继承姥姥姥爷的遗产?
这是某些人的说法,但法律规定确有资格继承。
七大姑八大姨抢遗产,抢就给呀?抢不给,合法继承才行。
代位继承的条件是有法律规定的。根据巜民法典》第1128条规定,一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糸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二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一般只能继承被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不符合法定代位继承人,包括无继续权的七大姑八大姨,是不能继承到遗产的。
您好!
七大姑八大姨来“抢”遗产,与“代位继承”没有太大的关系,也不是《民法典》的新规。产生这种现象,在《继承法》时代即存在,《民法典》只不过延续了《继承法》而已。
举个例子来说明一下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
***设父亲有多兄弟姐妹。父亲过世的时候,爷爷奶奶还健在。这时候,爷爷奶奶是父亲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所以可以继承父亲的部分遗产份额。
待到爷爷奶奶过世的时候,他们可继承的父亲的遗产部分,将再次发生继承——由爷爷奶奶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他们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了父亲的兄弟姐妹(作为爷爷奶奶的子女)。
所以,叔伯姑姑等人,其实是作为第一顺序人继承了爷爷奶奶的遗产。只不过,这份遗产中,包含了父亲的遗产份额。
其中,能与“代位继承”挂上钩的地方在于,父亲的子女,可以代替去世父亲,来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份额(其中,也包括了爷爷奶奶继承的父亲的遗产份额部分)。
发生这种情形的条件通常包括(须同时满足):
父母辈过世的时候,只要祖辈没有放弃继承权(无论是否办理完继承手续),则叔姑舅姨,因为有祖辈的法定继承权,所以可以合法的来分割父母的遗产。
若满足了如上三个条件,则——只能看叔姑舅姨是否愿意主动放弃。不放弃的,无解。
不会这样的。代为继承以前一直有的,但只限于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直系子女有代为继承权利。但是新的民法典将这一范围扩大了,被继承人的第二顺位继承人的直系子女,即侄子外甥则可以代位继承。不会七大姑八大姨随意过来抢遗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叔叔舅舅争百万遗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叔叔舅舅争百万遗产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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